桃園市私立天韻幼兒園113學年度收退費基準 (單位:新臺幣)

本園依據「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費及退費標準」辦理

收費項目

金額

收費期間

收費用途及減免說明

學費

15,000

一學期

用以支付與教保活動直接相關之人事費用。

雜費

2,000

一學期

用以支付與教保活動間接相關之設備購置費、修繕費、維護費、水電費、行政業務費;私立幼兒園並得用以支付土地或建築物租賃費,或其他庶務人員之人事費用。

 

 

 

代辦費

材料費

2,000

一個月

輔助教學主題所需必要之教學素材。但不得支應於購置才藝(能)教學用品。

活動費

500

一個月

教學及各類活動所需物品及相關費用等。但不得支應才藝(能)學習活動費用及非幼生之團體旅遊。

午餐費

2,000

一個月

午餐之食材、廚(餐)具、燃料費等。

點心費

1,500

一個月

每日上、下午點心之食材、廚(餐)具、燃料費等。

交通費

0

一個月

本園未提供交通接送服務。

課後延托費

2,200

一個月

學期教保服務日起訖日期間辦理平日課後延托服務,相關人員加班費及行政支出等。

保險費

175

一學期

幼兒團體保險費。

家長會費

0

一學期

本園未設立家長會。

其他費用

3,000

一學期

(書包550元、餐具300元目前贈送)

夏、冬季運動服1450/450元、室內鞋250元之費用。

111年8月1日起 準公共幼兒園 每月收費 : 第一胎3000元,第二胎2000元 ,第三胎1000元 ,中低收入戶免收費。

差額由行政院補助 。每學期需繳交幼兒團體保險費175元及課後延托費自每日17:30起至18:00每半小時50元,每日18:00起至18:30每半小時50元,每月共2200元。

 

 

退

 

 

◎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園者,本園將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 有下列情形之ㄧ者,應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,依

當月所繳費用總額(含課後延托費用)×請假天數÷當月上課(應到)天數退還費用:

(一) 事先請假且請假日數含假日連續達七日以上。

(二) 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。

(三) 國定假日、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等連續假日達七日(含例假日﹅補假日及彈性放假日)以上。 前項第三款之退費,採事先扣除方式辦理。但須補課之彈性放假日,不予退費。

備註

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